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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5-11-25

近日,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完成《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起草,目前正在面向全院各部门、各岗位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起草稿的成形,标志着院方基于行业特点和业务分类而构建的“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尽职免责”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了整合思路和落地路径。

安全生产是文物考古事业发展的基石。2000年以来,我院逐步从以三峡文物保护为主的一所一队(考古队),拓展成为具有地下文物保护、建筑遗产保护、可移动文物修复保护、文物标本管理陈列、文物信息咨询、公众考古研学、文物活化利用“七位一体”业务体系、重庆地区资质门类最全的文化遗产保护科研单位。25年的厚积薄发也伴随着人防、物防、技防和消防建设的安全本底支撑,我院厚植安全文化,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

制定新时期安全体系建设中长期目标。2022年我院建成院区安全防范AI系统,2023年再次提出下大力气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三年行动计划。一是专题谋划优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思路,提出划分各部门、各层级、各岗位之间的安全责任边界,总结实践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完善各业务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有例可循,有章可查,有法必依。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细则,按照PCDA循环理论形成日常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风险隐患整治及汇报制度,实现安全工作闭环管理模式。三是推动安全风险清单化管理,通过危险源辨识、分析,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有针对性地做好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四是确保有效防范事故,完善符合文物考古行业特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行为,控制不安全状态,实现“一切意外均可避免、一切风险皆可控制”的风险管理目标。

明晰院级安全总体操作规程和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0月起草完毕,由总则、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和附则六部分组成,对全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架构、岗位安全责任边界及相关工作、主体责任体系与监督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考核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系统性规定。《办法》系统梳理了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修复、资料整理、藏品管理、实验室操作、设施设备运行、工程工地以及办公区域管理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将法律法规的抽象性要求转化为岗位的具体行动指南。《办法》的核心要旨是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动作发起、周期频率、操作标准和记录要求”,让每位职工对岗入座即知安全“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样”,才能达到法定的标准。(沈祖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