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建筑大学陈雳教授首先借用画龙点睛的历史典故,指出对于众多建筑遗产恰到好处的“活化利用”是其提升价值的点睛之笔。

(图引自陈雳:《活化利用视角下的建筑遗产干预与提升》PPT第2页)
近十多年来,党和国家多次发文倡导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2025年施行的新版文物保护法也增添了文物利用的要求,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理论,成为文物工作的指导方针。
陈雳教授认为把控干预边界是建筑遗产活化利用的关键,他分析了西方保护历史中勒杜克的“风格性修复”理论和拉斯金、莫里斯的“最小干预保护理念”,并对建筑遗产和文物建筑的概念进行比较,提出了建筑遗产适应性再利用中二者兼顾的观点,强调在不断更新的保护理论与工作要求合力下,文物工作者与建筑师应贯通领域、打破藩篱,发掘建筑遗产的最大潜力。

(图引自陈雳:《活化利用视角下的建筑遗产干预与提升》PPT第39页)
在讲座中,陈雳教授通过大量国内外的实例,讨论了建筑遗产真实性、最小干预、可逆性等概念,阐述了干预尺度无论大小,只要符合法律规范,体现了建筑的价值,实现了最优的活化利用,就可以付诸实践的观点。
为了实现建筑遗产活化利用的创造性转化,应该坚持以下几个干预原则:实现新与旧的协调,包括建筑色彩与质感的呼应、释放地下空间、遗址栈道设计等;室内空间的优化整合,包括电梯和无障碍设计、大空间的自由分隔、建筑特殊元素的展示、开辟展陈空间等。

(图引自陈雳:《活化利用视角下的建筑遗产干预与提升》PPT第46页)
最后,陈雳教授详细分析西方国家一些特殊的遗产活化利用的实例,提出建筑遗产的活化利用是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充分利用城市历史资源,保护文化遗产,推动城市科学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作为庞大的建筑遗产体系中最重要的文物建筑,其活化利用的探讨和实践将推动整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朝着更加开放和务实方向发展。

(本文根据北京建筑大学陈雳教授2026年1月29日在“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学术交流会专家讲坛”上的发言资料整理而成,文章经主讲人陈雳教授审定)整理:刘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