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下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专家王璐应邀在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作专题讲座,系统解读国家文物局《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下文简称《导则》)的编制背景、核心内容及实践路径。

一、《导则》编制背景
价值意义与资源特征决定了利用的必要性。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我国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其中古遗址类193282处、古墓葬类139458处,占登记总量的43.4%;在505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古墓葬共计1612处,约占三分之一。这些极具代表性的“大遗址”,反映了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的历史文化信息,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征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
大遗址是实证中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核心文物资源,记录着中华大地上的历史足迹与文化记忆,体现了古代先民杰出的创造力,综合并直接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发展。它们不仅见证了我国绵延至今、不曾间断的古老文明,体现了“多元一体”的文化特征,也是人类共同的遗产。在中国41项世界文化遗产中,就包含了16处大遗址。大遗址的保护与利用不仅对中国文物事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于建设城市文化、彰显城市特色、保持文化多样性、守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具有重大意义。
与国土资源、社会发展的不可分割性带来现实挑战。 良渚、石峁、二里头、殷墟、陶寺等考古发现实证了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秦始皇陵、汉长安城、西汉帝陵、大明宫、隋唐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圆明园等遗址,已成为华夏子孙熟知的民族精神标识。然而,相较其他遗产类型,大遗址面临特殊困境:一是遗存残损、点状、碎片化,保存情况特殊,其空间、形式和特征较难认知,价值挖掘与阐释极具挑战性;二是整体意义蕴藏在总体空间格局与场所环境之中,分布面积远超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与国土资源不可分割;三是文脉关联多维,价值特征多元,与遗产地居民生活生产、城乡发展、经济文化建设关系紧密,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
满足社会文化诉求成为内生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实施,地方人民政府参与古遗址、古墓葬利用工作的意愿更加强烈,迫切需要政策指引和专业指导,使文物利用工作符合文物工作方针,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在此背景下,国家文物局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深入了解现状、收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导则》终稿。
二、《导则》内容解读
确立四项基本原则。《导则》首次尝试提出大遗址利用的基本原则:“坚持保护第一”体现文物保护工作基本前提与方针;“注重文化导向”强调利用目标应坚持彰显价值、延续意义、传承文化为核心;“服务社会民生”突出新时代文物保护以人为本、包容参与的共享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利用活动基于对大遗址资源综合统筹、科学管理、彰显特征,有底线地进行“创造性转化”,从而实现合理利用、价值认同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大遗址利用的根本目的,是使其物质载体与文化意义被当代社会了解、认知、尊重,找到大遗址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存在意义和价值。
明确“直接责任主体”制度。《导则》提出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直接承担利用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团体或集体作为“直接责任主体”,未限制必须为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包括管理机制与制度建设、日常养护与安全责任、利用决策及运营管理、项目实施与全程监督。这一制度设计解决了大遗址利用管理复杂多样、责任不集中不明确的问题,鼓励各地研究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文物补偿机制、激励办法和保障措施。
划分“价值利用”与“相容使用”两种类型。《导则》突破单一展示模式,倡导拓展利用方式。一方面,以“价值利用”为导向,建立遗址博物馆、遗址公园、城市公园等文化场所,开展科研活动、文化旅游、艺术创作、节庆展演等,直接阐释展示大遗址价值;另一方面,兼顾“相容使用”,在面对差异化社会诉求和土地矛盾时,适度允许不以价值传播为直接目的的低强度开发和适宜产业发展、社会服务,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最大限度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大遗址保护与所在地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规范操作程序与技术要求。《导则》阐释了利用工作的技术路线、操作流程与技术要求,明确了可开展利用的大遗址需具备的基础条件,以及应开展的前期准备和评估工作。在方式判断和选择时,需充分评估遗址本体条件、经济社会条件、保护管理条件等现状,进行影响因素综合分析,开展必要性、可行性、文物影响、效益风险、效果评估,增强利用方式、强度和策略的合理性、独特性。附件还明确了工程管理、开放管理的基本类型、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包括遗址本体保护展示、遗址环境展示、现场解说系统建设、遗址博物馆展示、在线远程展示、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操作要点,以及日常管理、社会服务、运行评估与调整的工作内容与职责要求。
强化管理责任与安全底线。《导则》明确直接责任主体、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承担的责任,特别规定文物安全、人员安全和威胁大遗址价值、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禁止性要求,避免重利用、轻管理、轻保护。通过评估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文物安全和大遗址利用项目及活动的目标实现。
三、以价值“延续性”为导向的大遗址活化利用案例
在讲座中,王璐教授结合重庆老鼓楼衙署遗址公园设计实践,以及西安市在大明宫遗址、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丰镐遗址保护利用的具体案例,生动阐释了《导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路径与操作要点,为各地开展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一)作为城市发展脉络的文化精神场所——老鼓楼衙署遗址
每一座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基因,而老鼓楼衙署遗址,正是重庆这座城市历史文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节点。它不仅仅是一处古迹遗址,更是承载着城市发展脉络与文化精神的核心载体。
老鼓楼衙署遗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核心地带——解放东路望龙门街道巴县衙门片区,坐落于金碧山下、长江左岸的台地上,紧邻两江交汇处。遗址背倚山峦、面朝江流、坐北朝南,既遵循中国传统衙署礼制,又饱含鲜明的巴渝山城地域特色。
老鼓楼衙署遗址,见证了城市的兴衰更迭与行政变迁。该遗址肇建于南宋末年宋蒙(元)战争的特殊历史背景之下,当时作为川渝地区最高军政中枢——四川制置司及重庆府治所,是著名的山城防御体系筹划与经营的核心地。在这里形成的立体防御格局,对中国乃至世界军事建筑与城市防御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从建置之始到彭大雅筑城、余玠抗蒙,从古代的官署衙门到如今的文化地标,它如同一部立体的史书,记录着城市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轨迹,每一寸土地都沉淀着岁月的故事。
遗址规模宏大、层位清晰、纪年明确,文物遗存极为丰富,清晰叠压着宋元、明、清至民国各个时期的衙署建筑遗迹,是重庆现存等级最高、体量最大的衙署建筑遗存。其发现为串联重庆自置府以来各重要历史阶段的遗迹提供了关键节点,为构建“山—城—江”三位一体的城市开放空间与生态走廊,深化市民文化认同与归属感,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优化空间结构、提升生活品质,带来了宝贵的历史机遇。
保护展示方案以“本体保护、标识展示、空间叙事”为核心:对高台基址及附属建筑采用遗址保护展示厅与保护大棚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考古发掘与复原研究成果,修补残损信息,并通过意象标识的方式重现南宋老鼓楼衙署城楼整体风貌,凸显其独特地位。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已揭露的明清衙署区域实施地表模拟与标识展示;对经探明位置、边界、规模但暂不宜或无需发掘的地下遗存,则以砖石等材质进行简明标识,帮助公众直观理解遗址形制、功能与价值,感知遗址与周边环境的有机空间关系。
保护展示设施内部设置专题展陈,系统阐释老鼓楼衙署的历史沿革、考古成果、出土文物、文化内涵及其在宋蒙战争山城防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多样化展示形式与丰富内容,生动传播遗产价值,不断扩大文化影响力。老鼓楼衙署遗址不仅是一处珍贵文化遗存,更将成为承载重庆历史记忆、讲述城市故事、激发城市活力、展现山城魅力的重要公共空间与遗址公园,树立文物保护利用新标杆。


图1 重庆老鼓楼衙署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总图(上);设计总体鸟瞰图(下)
(二)国家大遗址展示示范——大明宫遗址
近些年,随着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遗址也越来越成为西安城市文化弘扬与形象彰显的价值源泉,并在遗址保护展示、活化利用、传播传承方面不断努力开拓,创建了考古遗址公园、大遗址特区、市民公园、城市文化空间等形式,以及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区更新、社会参与、产业带动等不同类型的大遗址保护管理模式。
大明宫遗址保存得益于两个关键时期:1937年西京城市建设时期,铁路与城市建设为古迹保护让位;2005年西安拆除御道占压建筑,借ICOMOS第15届大会“盛典西安”活动契机,引发整体拆迁、全面保护的社会行动。
2007年,“大明宫国家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暨遗址公园”启动,完成2.5万户、10万人及5个自然村、89家企事业单位搬迁安置。正值ICOMOS《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2008)和《大遗址保护西安共识》(2008)形成之际,其建设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公园按“一轴三区、宫墙环碧、突出殿址、气象万千、沧桑质朴”理念规划设计,完成多段宫墙、11个门址、40余座建筑及水渠等遗址标识展示,首次实现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的系统化与整体化。2010年建成开放后,成为国家“大遗址保护示范园区”,集展示、教育、科研与游憩功能于一体,提升城市环境品质。2021年,西安火车站投入使用,与丹凤门遗址遥相呼应,实现当年“连为一体”的规划构想,成为西安“城市会客厅”,彰显遗址保护与城市融合发展的持久成效。


图2 大明宫遗址区演变发展:遗址公园建设前(左上);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成后(右上);改扩建后的西安火车站与大明宫遗址连为一体(下)
(三)古今重叠共生的活化利用探索——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
隋大兴唐长安城是中国古代城市巅峰之作,但随西安城市发展,遗址已与主城区完全重叠,遗迹碎片化存续,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突出。虽有大明宫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等实践,但片段化利用难以回答“何以帝都”的历史追问。
为此,《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转向城址整体空间格局保护,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展示阐释体系和标识系统,将碎片遗存联结成格局整体。规划构筑“一轴、两环、四街、八片、多点”空间展示结构,通过保护修复地形地貌与山水形胜,唤醒遗址空间格局与文化精神。
讲座中,王璐教授以小雁塔保护规划与片区设计为例,阐明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平衡之道。即如何加强文物保护,统筹协调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有效推进片区综合改造更新项目的实施,并使该遗产在保护中焕发新生。通过保护规划,将世界遗产小雁塔与国保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保护相结合,明确保护范围和管理措施,确保文物本体的安全与完整;通过片区设计,将小雁塔的历史遗存、安仁坊的空间格局、隋唐的文化元素巧妙融入遗产环境,打造集文物保护、文化展示、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特色空间,使保护与发展相得益彰。她认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高质量发展并非依赖单一的“区划”,而是要充分发挥遗产作为地方重要文化资源的积极作用,通过科学规划和创新设计,让文化遗产真正融入现代生活,成为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的核心内容。
如何促进城市在传承中创新、在发展中守护根与魂成为核心命题。未来的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展示,还将强化标识系统建设,通过遗址现场标识、数字远程展示、线上遗产社区等方式,连接往昔与今夕,形成长安郊祭、曲江游春、玄奘之路等多条遗产线路和展示片区,让市民与游客在城市各个角落都能感知文物遗存、历史场景和文化故事,从而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科技交相辉映,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和谐共生。



图3 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展示阐释体系:遗址与西安城市叠合示意图(上);遗址价值阐释体系与展示策略(中);小雁塔及安仁坊片区展示效果(下)
(四)大遗址利用塑造城市发展新格局——丰镐遗址
丰镐遗址为西周都城,位于西安西咸新区,与西汉帝陵隔渭河相望。作为西安建城史的开端和中华文明奠基期的重要见证,这里汇聚了周秦汉唐历代遗存,以及郿坞岭、沣河、昆明池等山水格局,自古便是先民聚居立都的首善之地。当前,丰镐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其价值在于探索保护利用与城市发展的“融合共生”。
《新长安大轴线及丰镐京昆明池遗址片区概念规划》通过设立“新长安大轴线”(大西安创新发展轴),以“正本清源,回归中华文明源头”为理念,将遗址作为西安城市原点,重新定义“大西安”发展格局。在国家级新区建设背景下,规划以遗址独特性和地域条件为基础,构建以城市轴线为核心的发展结构。梳理遗址资源与城市发展传统,为片区保护利用与文化传承确立定位,也为城市发展新格局提供依据。
未来,丰镐京昆明池遗址公园将成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中央公园。同时,工作将协调文物保护与村落更新,使当地社区成为文化旅游服务与传统技艺传承基地,让保护成果真正惠及民生。

图4 丰镐遗址活化利用规划:遗址区位(左);新长安大轴线及丰镐京昆明池遗址片区总平面(右)
(本文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王璐教授2026年1月29日在“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学术交流会专家讲坛”上的发言资料整理而成,文章经主讲人王璐教授审定)整理:白莹